⑴滤色片或分光光度计波长的选择,必须是被测显色液的互补色。 ⑵接通电源后,需经10min,待光电池或光电管趋于稳定后,方可进行使用。 ⑶光度测定前或在批量测定之间,要注意调节和检查仪器的机械零点和空白零点是否有变动,有变动时应再作调整。 ⑷测量吸光度时,至少要进行二次重复操作,并以零点变动不大于±0.005的吸光度读数为准,取其算术平均值。 ⑸比色皿应与光度计配套使用,应检查一对比色皿间有否有光程厚度的差异。并固定参比,使用时最好固定其中之一专作盛放参比液之用。 ⑹使用比色皿时应注意:手指只能与磨砂面接触;每次测量前,先用被测溶液冲洗2-3次;倒入溶液之高度应适当,防止溶液溢出腐蚀仪器;放入比色槽前应将比色皿外部溶液擦干净;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。可用稀盐酸冲洗2-3次,再用蒸馏水洗净擦干,放入比色皿盒中保管。文章转载自:上海安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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